ARDS与容许性高CO2血症
容许性高CO2血症是低潮气量通气不可避免的结果,
在正常情况下,
高CO2血症对机体的危害主要通过以下两方面的机制:
①降低体液的pH。②在吸入空气时,
通过降低PaO2,
产生严重的低氧血症,
而高CO2血症本身对机体的影响并不严重。
机械通气与正常呼吸状态有所不同:
①机械通气时因通气不足以及高CO2血症导致的低氧血症可通过氧疗进行纠正。②低潮气量通气而产生的高CO2血症并不意味着患者呼吸衰竭的加重。③一定程度的高CO2血症对机体并无太大的损害。④对已经发生肺损伤的患者,
若使用机械通气使CO2恢复正常,
往往加重原有的肺损伤。为此,人们提出了容许性高CO2血症的概念。但容许PaCO2增高的极限以及上升的速度还存在争议。一般认为,
患者可以耐受10~12h内逐渐升高的CO2血症,
甚至100mmHg也未发现有明显的血流动力学的改变。Carvalho等对25例患者快速诱导高CO2血症,
发现PaCO2快速升高的初期可引起严重的血流动力学变化,
但36~48h后血流动力学逐渐恢复正常。上述结果表明,
只要心脏储备功能及血容量正常,
快速升高CO2亦可被耐受。
但有以下情况时,
容许性高CO2血症应慎用:
①缺血性心脏病。②左或右心功能衰竭。③肺动脉高压。④颅脑损伤。此外,应使血液pH保持在7.2以上,
以策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