运动性哮喘
运动性哮喘也称为运动诱发性哮喘,是指运动达到一定量后引起支气管痉挛而产生的哮喘,因此其发作都是急性的、短暂的,而且大多能自行缓解。运动性哮喘固然均由运动引起,运动的种类、运动的持续时间、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均与哮喘的发作有直接的关系。运动性哮喘并非指运动既可引起发作,实际上短暂的运动不但不会引起哮喘发作,反而可兴奋呼吸,是指气管有短暂的扩张,肺通气功能改善,FEV1和PEF有短暂的升高。其后随着运动时间的延长,强度的增加,支气管才转而发生收缩。
运动性哮喘虽然常常并发于支气管哮喘患者,但其与过敏性哮喘不同,其特点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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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病均在运动后;2
有明显的自限性,发作后只需经过一段时间的休息即可自然恢复正常;3
无外源性或内源性过敏因素参与,特异性过敏原试验阴性;4
一般血清IgE水平不高;因为运动性哮喘与过敏性哮喘常共存,一些学者认为运动性哮喘与变态反应有一定的间接关系。
临床表现疑为运动性哮喘的患者,应当行运动诱发试验,包括跑步、自行车功率试验和平板车运动试验,如果运动后FEV1下降20~40%,即可诊断为轻度运动性哮喘;如果FEV1下降40~65%,即为中度运动性哮喘;FEV1下降65%以上,则属重度运动性哮喘。受检病人患有严重心肺或其他影响运动的疾病则不能进行运动试验,试验时要备有适当的抢救措施,应在专业的医务人员指导下进行。